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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棉工作的安全與健康工作守則-有關措施水平的計算

石棉工作的安全與健康工作守則-有關措施水平的計算

有關措施水平的計算

  1. 如在工作期間只暴露於單一種的石棉中,即只暴露於第18段的(a)或(b) 所述的石棉種類,個別暴露量的計算方法,是將每毫升空氣的纖維數目乘以暴露的時數,而累積暴露量則是過去12個星期的個別暴露量的總和。如在任何12 個星期的期間內,溫石棉的總暴露量超逾每毫升空氣96纖維-小時,或單一種任何其他種類的石棉或任何其他種類的石棉的混合物(包括含溫石棉的混合物)的總和超逾每毫升空氣48纖維-小時,暴露程度則已超逾措施水平。以下列載的範例,適用於計算暴露於單一種石棉中的情況:
  • 如工人在每個工作日有6小時暴露於每毫升空氣1纖維的固定濃度,12個星期以來的累積暴露量是:

0.1 x 6(小時) x 6(天) x 12(星期) = 每毫升空氣44 纖維-小時

因此,暴露程度低於溫石棉及任何其他種類的石棉,包括混合物的措施水平。

  • 如工人連續4個星期暴露於溫石棉與其他石棉的混合物中,濃度為每毫升空氣3纖維,每天工作7小時,但在接著的8個星期,他不再暴露於任何種類的石棉中,那麼這12個星期的累積暴露量是:

 

0.3 x 7(小時) x 6(天) x 4(星期) = 每毫升空氣51 纖維-小時因此,暴露程度超逾含溫石棉的混合物的措施水平。

  1. 如在工作期間暴露情況是兼具性的,即某些時間單暴露於溫石棉,其餘時間則暴露於除溫石棉外的石棉種類或溫石棉與其他石棉的混合物,而兩種暴露的情況又易於分辨,那就可以採用下述兩種計算方法,以決定暴露程度是否超逾措施水平:

Echry                Eamp

  • 如 —A—L—— + —A—L ——  > 1,則暴露程度已超逾措施水平。

chry                   amp

 

Echry         = 單指溫石棉的累積暴露量;

Eamp          = 單一種任何其他種類的石棉或任何其他種類的石棉的混合物的累積暴露量;

ALchry       = 單指溫石棉的措施水平(每毫升空氣9 6 纖維- 小時);及

ALamp       = 單一種任何其他種類的石棉或任何其他種類的石棉的混合物的措施水平(每毫升空氣4 8 纖維-小時)。

例如20小時暴露於溫石棉中,濃度為每毫升空氣3纖維,而另外6小時則暴露於除溫石棉外的單一種任何其他種類的石棉或任何其他種類的石棉的混合物,包括含溫石棉的混合物,濃度為每毫升空氣2纖維,在這種情況下,計算方法如下:

 

20 x 3           6 x 2

———— + ———— = 0.875 <  1 96                    48

由於數值少於1,暴露程度未超逾措施水平。

  • 另一個計算方法,是將暴露於除溫石棉外的石棉的每毫升空氣纖維- 小時乘以 2(兩個措施水平的比率),再加上暴露於溫石棉中的每毫升空氣纖維- 小時。如果總和大於每毫升空氣 96 纖維- 小時,則超逾了措施水平。如用上文同一例子,兩種情況的暴露量合共是:

(20 x 3) + 2(6 x 2) = 60 + 24 = 每毫升空氣84纖維-小時這少於每毫升空氣 96 纖維-小時,因此未超逾措施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