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工作的安全與健康工作守則-第8條防止石棉擴散
第8條 防止石棉擴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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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例原文
- 東主須採取適當措施,防止石棉從石棉工作範圍擴散到其他範圍,或減少擴散至在合理的切實可行範圍內屬最低的水平,這主要可透過限制石棉塵埃從石棉工作範圍外洩,及防止石棉經載體帶離工作範圍等方法而達致,該等載體包括空氣、水、設備、工具、工人的鞋和身體等。防止石棉擴散可適當地透過以下方法:
- 採用適當的工作制度,目的是減低工人與石棉的接觸,以及減低碎屑溢出或堆積的可能性,並避免在不小心、過分匆忙或不整潔的情況下進行工作;
- 採取適當的控制措施,例如在配備HEPA過濾器的局部排氣通風 系統之下進行石棉工作;
- 將進行石棉工作的範圍指定為防護設備區限制進入,並確保在防護設備區外,不得穿著受污染的防護衣物和配戴受污染的呼吸防護設備;
- 確保石棉廢物、受污染的防護衣物和呼吸防護設備過濾器等, 在被搬離石棉工作範圍棄置前,該等物品都已妥為包裝並加上標籤,而包裝外表亦已適當地清潔;
- 把用於石棉工作範圍的空調及通風系統與所有其他同類的系統隔離;
- 建造適當的工作範圍密封間,把石棉工作局限於密封的範圍, 並在該密封範圍內保持負氣壓,以便縱使滲漏,亦能使清新空氣由外進入該工作範圍;
- 確保受石棉污染的工具和設備已妥為清潔或以聚乙烯塑料袋密封,才搬離石棉工作範圍,以進行保養、維修或其他處理;及
提供適當的清洗及更衣設施,以便工人去除身上的污染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