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釘工程的質量監督規定
- 泥 釘 工 程 的 質 量 監 督 應 由 註 冊 岩 土 工 程 師 及 其 適 任 技 術人 員 T5 和 T3 , 以 及 註 冊 專 門 承 建 商 ( 地 盤 平 整 工 程 ) 屬 下 的 獲 授 權 簽 署 人 及 其 適 任 技 術 人 員 T4 和 T1 進 行 監督 。
- 所 有 泥 釘 工 程 最 少 有 一 個 註 冊 岩 土 工 程 師 屬 下 的 適 任 技術 人 員 T3 及 一 個 註 冊 專 門 承 建 商 屬 下 的 適 任 技 術 人 員T1 在 泥 釘 工 程 的 每 個 階 段 長 駐 地 盤。 註 冊 專 門 承 建 商 須在 工 程 的 任 何 階 段 動 工 前 知 會 註 冊 岩 土 工 程 師 的 適 任 技術 人 員 T3。 註 冊 專 門 承 建 商 亦 須 按 照 經 批 准 圖 則 的 規定 , 就 每 一 泥 釘 擬 備 詳 細 的 檢 查 、 量 度 和 測 試 記 錄 。
| 表 6 .2
泥 釘 工 程 的 各 個 階 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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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 目編 號 | 階 段 | 說 明 |
| N1 | 拔 拉 測 試 及 任 何 指定 的 實 地 測 試 | 檢 查 測 試 用 的 泥 釘 及 測 試 / 實 地 測試 的 程 序 是 否 按 照 經 批 准 的 圖 則 或註 冊 岩 土 工 程 師 所 訂 的 規 定 建 造 及進 行 , 以 及 是 否 符 合 測 試 / 實 地 測 試的 驗 收 準 則 。 |
| N2 | 測 定 泥 釘 的 位 置 | 檢 查 泥 釘 的 位 置 是 否 與 經 批 准 的 圖則 相 符 。 |
| N3 | 開 鑽 泥 釘 洞 孔 | 檢 查 鑽 孔 的 直 徑 、 長 度 、 斜 度 及 方 位是 否 按 照 經 批 准 的 圖 則 , 以 及 地 面 及地 下 水 是 否 有 任 何 不 正 常 的 情 況 , 並在 有 需 要 時 向 負 責 人 員 作 出 匯 報 。 |
續 表 6 .2
| N4 | 組 合 泥 釘 鋼 筋 | 檢 查 泥 釘 鋼 筋 的 組 合 是 否 按 照 經 批准 圖 則 的 規 定 , 特 別 是 鋼 筋 的 長度 、 種 類 及 銹 蝕 防 護 措 施 ; 所 使 用的 任 何 聯 接 器 的 數 目 是 否 足 夠 及 其牢 固 程 度 ; 鋼 筋 定 位 物 的 數 目 是 否足 夠 , 以 確 保 灌 漿 保 護 層 達 到 最 低的 厚 度 ; 灌 漿 管 道 沒 有 盤 繞 及 阻塞 , 並 且 已 按 照 經 批 准 圖 則 所 示 伸延 至 泥 釘 洞 孔 的 底 部 。 |
| N5 | 插 入 泥 釘 鋼 筋 | 檢 查 :
– 是 否 已 清 潔 洞 孔 , 例 如 需 要 使 用氣 沖 方 法 以 清 除 任 何 阻 塞 物 或 坍塌 物 ; 又 或 如 遇 有 地 下 水 的 情況 , 則 可 能 需 要 改 變 施 工 的 方法 ; 及 – 組 合 是 否 足 夠 穩 固 , 而 插 入 的 泥釘 鋼 筋 是 經 正 確 組 合 的 泥 釘 鋼筋 。 |
| N6 | 灌 漿 物 料 及 預 備灌 漿 工 作 | 檢 查 所 使 用 的 灌 漿 、 灌 漿 混 合 料 、預 備 灌 漿 的 工 作 及 灌 漿 測 試 結 果 是否 符 合 經 批 准 圖 則 的 規 定 。 |
| N7 | 為 泥 釘 洞 孔 灌 漿 | 檢 查 :
– 泥 釘 灌 漿 是 否 與 插 入 泥 釘 鋼 筋 組合 在 同 一 日 進 行 ; – 從 鑽 孔 頂 部 沿 灌 漿 管 道 注 入 鑽 孔的 灌 漿 是 否 持 續 地 具 有 令 人 滿 意的 淨 度 及 黏 度 ; – 灌 漿 工 作 是 否 依 照 經 批 准 圖 則 所示 進 行 ; 及 – 每 個 鑽 孔 所 使 用 的 灌 漿 時 間 或 分量 是 否 過 長 或 過 多 , 以 便 確 保 灌漿 的 淨 度 及 黏 度 持 續 地 令 人 滿意 , 或 當 出 現 其 他 有 不 正 常 的 情況 , 例 如 在 停 止 灌 漿 後 灌 漿 出 現過 度 “ 沉 降 ”( 沿 泥 釘 的 長 度 量度 ) 時 , 有 否 向 負 責 人 員 匯 報 及作 出 記 錄 。 |
| N8 | 建 造 泥 釘 頭 及 泥釘 頭 之 間 的 結 構支 撐 | 檢 查 泥 釘 頭 及 結 構 支 撐 是 否 按 照 經批 准 的 圖 則 建 造 ( 包 括 尺 寸 、 使 用物 料 、 結 構 細 節 及 施 工 質 量 )。 |
- 此 外 , 泥 釘 工 程 的 主 要 監 督 記 錄 ( 見 附 錄 IX ) 亦 必 須經 由 負 責 進 行 檢 驗、量 度 或 檢 查 的 註 冊 岩 土 工 程 師 的 適任 技 術 人 員 T3擬 備 及 核 證 。 整 套 經 核 證 的 記 錄 必 須 存放 於 地 盤 , 供 建 築 事 務 監 督 查 閱 。
- 註 冊 岩 土 工 程 師 的 適 任 技 術 人 員 T5 必 須 核 證 設 計 假定, 並 在 施 工 期 間 進 行 設 計 檢 討。 當 定 期 進 行 地 盤 檢 查時,他 必 須 檢 查 是 否 有 不 正 常 的 情 況 而 可 能 令 其 設 計 達不 到 功 能 上 的 要 求, 並 作 出 跟 進。 此 外, 就 註 冊 岩 土 工程 師 的 適 任 技 術 人 員 T3 向 他 匯 報 的 任 何 不 正 常 的 情況, 他 亦 必 須 作 出 跟 進。 如 有 需 要, 註 冊 岩 土 工 程 師 必須 呈 交 經 修 訂 的 圖 則 , 以 供 建 築 事 務 監 督 審 批 。
- 在 泥 釘 工 程 的 不 同 階 段 所 需 的 監 督 程 度 載 於 表 6. 2 。 建築 事 務 監 督 會 視 乎 斜 坡 和 泥 釘 工 程 的 規 模 和 複 雜 程度, 以 及 在 施 工 過 程 中 預 計 會 遇 到 的 困 難, 在 審 批 圖 則的 階 段, 按 個 別 工 程 的 情 況, 施 加 實 際 的 監 督 規 定。 註冊 岩 土 工 程 師 經 考 慮 地 盤 的 狀 況 及 擬 議 打 入 的 泥 釘 數目 及 其 長 度 後,必 須 向 建 築 事 務 監 督 提 名 足 夠 數 目 及 具備 適 當 經 驗 的 合 資 格 監 督 人 員。 在 施 工 的 階 段, 註 冊 岩土 工 程 師 經 考 慮 根 據 施 工 進 度 表 可 能 會 出 現 同 一 時 間進 行 多 於 一 項 工 程 而 須 緊 密 監 督 的 情 況,必 須 檢 討 是 否有 足 夠 的 監 督 人 員 隊 伍 。
- 註 冊 岩 土 工 程 師 的 適 任 技 術 人 員 T5 在 有 需 要 時 應 監 督表 2 所 列 的 所 有 階 段 。 再 者 , 他 須 親 自 進 行 下 述 的 監督 工 作 :
(a ) 拔 拉 測 試 及 任 何 指 定 的 實 地 測 試 - 在 進 行 拔 拉 測 試及 實 地 測 試 時 , 須 揀 選 最 少 一 支 泥 釘 進 行 測 試 ;
(b) 插 入 泥 釘 鋼 筋 - 在 泥 釘 工 程 施 工 的 初 段 檢 查 最 少 兩支 施 工 用 的 泥 釘 ;
(c ) 為 泥 釘 洞 孔 灌 漿 - 在 泥 釘 工 程 施 工 的 初 段 檢 查 最 少兩 支 施 工 用 的 泥 釘 ; 及
(d) 建 造 泥 釘 頭 及 泥 釘 頭 之 間 的 結 構 支 撐 - 檢 查 最 少 一個 泥 釘 頭 。
- 註 冊 專 門 承 建 商 的 適 任 技 術 人 員 T4 在 有 需 要 時 亦 應 監 督表 6. 2 所 列 的 所 有 階 段。 再 者, 他 須 親 自 進 行 下 述 的 監 督工 作 :
(a ) 拔 拉 測 試 及 任 何 指 定 的 實 地 測 試 - 進 行 拔 拉 測 試 及實 地 測 試 時 , 須 揀 選 最 少 一 支 泥 釘 進 行 測 試 ;
(b) 插 入 泥 釘 鋼 筋 - 在 泥 釘 工 程 施 工 的 初 段 檢 查 最 少 兩支 施 工 用 的 泥 釘 ;
(c ) 為 泥 釘 洞 孔 灌 漿 - 在 泥 釘 工 程 施 工 的 初 段 檢 查 最 少兩 支 施 工 用 的 泥 釘 ; 及
(d) 建 造 泥 釘 頭 及 泥 釘 頭 之 間 的 結 構 支 撐 - 檢 查 最 少 一個 泥 釘 頭 。
- 安 妥 泥 釘 後 , 註 冊 岩 土 工 程 師 必 須 以 附 錄 IX 所 列 的 形 式向 建 築 事 務 監 督 呈 交 已 獲 其 適 任 技 術 人 員 T3 核 證 的 主 要監 督 記 錄。在 審 核 有 關 的 監 督 記 錄 時, 假 如 建 築 事 務 監 督關 注 到 泥 釘 工 程 的 質 量,他 便 會 要 求 註 冊 岩 土 工 程 師 必 須為 最 少 百 分 之 一 的 泥 釘 進 行 非 破 壞 性 測 試 , 而 每 個 斜 坡
( 包 括 擋 土 牆 )須 測 試 最 少 兩 支 泥 釘, 以 核 證 經 安 裝 泥 釘的 長 度 。
- 數 種 檢 查 經 安 裝 泥 釘 長 度 的 非 破 壞 性 測 試 方 法 詳 載 於土 力 工 程 處 報 告 第 13 3 號「 決 定 所 裝 設 鋼 泥 釘 長 度 的 非破 壞 性 測 試 」 (“Non-destructive Tests for Determining the Lengths of Installed Steel Soil Nails”)。 又 或 者, 註 冊 岩 土 工 程 師 可 以 在 工程 項 目 的 設 計 階 段 建 議 採 用 其 他 方 法,以 徵 求 建 築 事 務監 督 的 同 意。 測 試 報 告 連 測 試 結 果 及 其 釋 義, 以 及 對 經安 裝 泥 釘 的 數 目 是 否 足 夠 而 重 新 作 出 的 評 估 ( 如 有 需要 ), 須 呈 交 予 建 築 事 務 監 督 供 其 審 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