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工作的安全與健康工作守則-第2條釋義

石棉工作的安全與健康工作守則-第2條釋義

  • 在本規例中,除文意另有所指外 —— 規例

“石棉”(asbestos) 指溫石棉(chrysotile)和閃石類石棉(amphibole

asbestos)以及含有任何該等礦物的混合物;

“石棉水泥”(asbestos cement) 指主要成分是水泥和石棉的混合物的

物料,而在乾燥的狀態時其密度高於每立方米1公噸;

“石棉板”(asbestos insulating board) 指由石棉與其他物料的混合物組成的片塊、瓦塊或建築板,而在乾燥的狀態時該混合物的密度高於每立方米500公斤;

“石棉物”(asbestos insulation) 指任何含有石棉並作為熱能、聲波或其他絕緣之用(包括用作防火)的物料,但下述者除外 ——

  • 石棉水泥或石棉絕緣板;或
  • 任何含有石棉的瀝青、塑膠、樹脂或橡膠物品,而其在熱能和聲波方面的特性只是附帶於其主要用途的;

“石棉塗層”(asbestos coating) 指含有石棉的表面塗層;

“石棉塗層或石棉物工作”(work with asbestos coating or asbestos insulation) 包括任何除去、修補或擾動石棉塗層或石棉絕緣物的工作;

“石棉噴塗”(asbestos spraying) 指噴塗任何含有石棉的物料以形成一層連續的表面塗層;

“防護衣物”(protective clothing)  指石棉塵埃不能穿透的衣物,而穿著人在穿上該衣物後,該衣物須能保護該人的身體和個人衣物,免受石棉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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